关于2005届毕业生办理签约、暂缓就业的具体时间安排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2005届毕业生办理签约、暂缓就业的通知

关于为2005届毕业生办理签约、
暂缓就业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实体系,各附属单位:
根据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现将我校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时间安排,做出如下具体规定,请各院系认真落实。
为了按时向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应抓紧时间同用人单位签约。已有就业意向或已有接收函的毕业生应尽快签约。
毕业生应充分认识不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约或不主动签约而给自己造成的被动影响。
毕业生应在531日(周二)前完成与用人单位的签约并到院系登记以及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校方鉴证手续。学校最后上报就业方案的时间截止为67日(周二)。该时间以后办理签约手续的,学校不能保证6月底将就业报到证及时发放到毕业生本人,可能要延迟至8月底或9月底。
申请暂缓就业应填写申请表格,由毕业生所在院系进行初步审批(签字、盖章)。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凭《暂缓就业申请表》和《毕业生与学校保持定期联系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暂缓就业手续。62日(周四)全天和63日上午集中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暂缓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在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时,应出示空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已交给用人单位待签的,应在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栏详细填写用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单位的在7月至11月间应积极主动实现各种灵活就业,并及时向院系老师汇报就业情况。
毕业前未办好出国手续的毕业生不宜采取暂缓就业形势等待出国,应将户口档案迁回生源所在地。
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回生源所在地就业、出国留学、国内升学的毕业生(免试生除外),应于531日(周二)前向所在院系提出,并填写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的各类申请表格。62日和3日,由毕业生本人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原件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上表格可以在含羞草 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含羞草资料下载处(网址//career.zsu.edu.cn/download/ )下载。
在办理上述手续期间内由于实习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校办理各种手续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同时出示由委托人、受托人签名并经院系同意的委托书。
截止67日,毕业生对自己的去向不做任何书面表示的,视为同意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含户口、档案)做回生源 所在地。
各院系务必做好该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个毕业生知悉学校的规定。
2005516
消息来源:中大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050520